(六) 修復經驗
石材修復成員必須是要有適當的資格與經驗,以符合他們在方案中拆解整修的主要角色。
(七) 修復工廠
鑑定工廠搭配的程度以相關工法衡量其關鍵份量,
翻新設備是屬於主要的考核項目。
(八) 修復工程
修復工程的管理團隊,能綜合石材上、中、下游的工程系統,
整獨立的統籌辦理細項工程。
(九) 養護工程
石材養護工程的施工團隊,能解決石材病變與研磨工程系統,
並具有完整獨立的施作能力。
(十) 修復材料
石材修復材料的選用,能綜合石材安裝工程的系統,完整的施作工法說明,
包含材料特性的敘述。
(十一) 修復管理
石材修復所需的預算書、施工圖、材料說明書、時間表、檢查表、佈告單皆應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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