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六面防護刷塗處理施工規範
一、 施工要則
本項石材六面防護刷塗處理工程(以下簡稱本項工程),
採『石材六面防護刷塗處理法』。
二、 藥劑規範
1.本項工程施工的廠商,應採用透明不變色的材料,
藥劑必須依照不同的石材材質及表面處理類型來施工。
2.藥效試驗,應通過下列規範:
a、六面防水性測試,達99%以上。
b、背面與水泥漿黏著力測試,達6 kgf/cm2 以上。
3.施工廠商針對不同材質的石材,應提出相關的施工計劃。並附原製造廠商
所附之使用說明,供業主及監造單位認可備查後,方可進場施工,其有效期
限不得超過原製造廠商標註之有效期限。
4.上項之替代同等品,須提具經國內相關學術單位或公立檢驗機關判定為同等
效能產品之證明,並經業主及監造單位備查後,方得進場使用。
5.預估材料用量之總量須一次備足進場或進廠,並提供相關用量證明,
供監造單位查驗。
三、試片檢驗
1.廠商依期施工計劃內容,作60cm平方面積的試片,以確定其欲達到之表面
防護效果、適用性等,等待24小時之養生凝結時間後,以咖啡、醬油檢測
其試作結果,以達到確實效果。經由業主、監造單位認可後,方可全面進
行後續工程。
2.廠商依期施工計劃內容,作60cm平方面積的試片,以確定其欲達到之背面
防護效果及黏著性等,以水泥被覆5mm,等待7天之養生時間後,檢測其試
作結果,以達到確實防護及石材斷裂水泥不鬆脫地效果。經由業主、監造
單位認可後,方可全面進行石材安裝工程。
四、處理方法
1.防護處理前,石材必需完全清潔、乾燥方可施工。
2.採用刷子、滾筒施作,每平方公尺面積均需塗刷100cc以上之足夠劑量。
3.有隙縫的區域,將藥劑以注射針頭注入縫隙中,以確實達到飽和的防護效果。
4.表面施作時,應塗抹兩層,施作時均勻塗抹,第一層塗抹後靜待約10分鐘,
使其滲透完全,再塗以第二層,其用量可是現況略為增減,塗刷後30分鐘,
再將表面擦拭乾淨至光潔的程度(燒面石材若使用被覆型防護劑則不需要)。
5.背面施作時,應厚塗一層,施作時均勻塗抹無遺漏之處,塗抹後靜待約
10分鐘,使其初步揮發乾燥,並檢測表面是否具有微黏性,再以壓條或塑膠片
隔離,塗刷後30分鐘,方可全面進行石材安裝工程。
五、工程記錄
本工程於竣工時,承作廠商須提出工程記錄,以供相關單位查驗,
其工程記錄內容如下:
1.每日之施工記錄文字匯編成冊。
2.施工過程圖片之記錄匯編成冊。
六、廠商資格
1.為原廠代理或有實際處理石材防護經驗的廠家。
2.廠商得先提出其施工計劃書,含施工方式、施工材料樣品、施作樣品等,
供監造單位檢訂核定之,方得入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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